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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2/14
【書狀撰寫】如何寫刑事答辯狀
刑事案件主要分為偵查程序及審判程序
進入偵查程序,被告會收到檢察署傳票,請去偵查庭說明。在偵查程序中被告可以向檢察署提答辯狀,答辯自身立場(認罪或否認犯罪),及表達欲說明之事情(如請求調查證據等)。
進入審判程序,遞書狀對象則為法院,被告則向法院答辯其認罪或不認罪,並就案件爭點部分做澄清。

偵查或審判程序之答辯狀格式均相同,主要差別在 「案號股別」、「收受對象(法院、檢察署)」 不同。

以下範例是偵查程序中之刑事答辯狀,並參考司法院書狀範例格式
 
刑事答辯狀
 
案號: ○○ 年度  ○○ 字第 ○○ 號            股別: ○ 
被  告  ○○○ 
身分證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性別:男/女/其他(民國  年  月  日生)
戶籍地:
現住地:□同戶籍地
□其他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電話:
傳真:
電子郵件位址:
送達代收人:
送達處所:
 
為被訴○○○案件,提出答辯理由:
一、   被告涉嫌○○○案件,現在由貴署以○○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偵查中。因公訴人所指被告犯罪情形與事實不符,謹提出答辯如下,請貴署明察。
二、   被訴○○○部分的答辯:……。
三、   被訴○○○部分的答辯:……。
 
此致
○○○地方法院○○○檢察署 公鑒

 
證物名稱及件數:
 

中  華  民  國       年       月        日


具狀人         簽名或蓋章
撰狀人         簽名或蓋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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