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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4/14
妨害性自主案件:鈕承澤賠「2百多萬」想拚緩刑仍遭判4年
國片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助理案,鈕承澤不認罪,但賠付被害人「7位數」和
解金,聲稱誤以為與被害人有情愫等,請法官判他緩刑,檢方論告認為,鈕不認罪又
將犯罪行為歸責被害人承受,求刑3年4月。台北地院審結,今天上午依強制性交罪判
鈕4年。可上訴。鈕承澤在性侵案偵查階段,透過劇組人員嘗試以賠付相當於一年薪
水的60萬元給被害人,讓風波落幕,被對方拒絕,去年9月性侵案審判中,與被害人在
莊姓女律師的見證下,給付達「7位數」的調解金,這筆因官司產生的代價,事實上
是「200多萬元」,且是討價還價的結果。

然判決出爐仍遭判4年,依照緩刑條件須判兩年以下才得以宣告緩刑,又該罪最低刑度
為3年,顯見實務上已不再接受所謂無罪答辯配合調解之方式,將來只有有罪答辯調解
及無罪答辯值得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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