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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10/01
長風律師事務所:「運毒案/二度平反無罪 漁民盼檢還清白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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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黃良傑/高雄報導〕在小琉球開設漁船公司的林進龍被控,10年前向菲律賓返台漁船代領3台DVD的紙箱,裡面卻夾藏16塊海洛因磚,被依運毒罪重判18年定讞,林逃亡4年後到案,喊冤不知藏毒,冤獄平反協會協助聲請再審,去年法院以林未曾開啟紙箱,認為海洛因磚價值甚高,若非不知情,否則此舉不合常情,判林無罪,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,高雄高分院昨再度判林無罪。

林進龍盼檢方不要上訴,還他清白。高雄高分檢回應,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。

檢警當時在裝DVD的紙箱內查獲16塊海洛因磚,重達6公斤,紙箱外寫有「林進龍轉交阿鳳」字句,檢警監聽主謀林金群的通聯紀錄,認定林進龍運毒的證據確鑿,林進龍堅稱受託國小同學林金群代領3台DVD,對走私毒品案不知情,仍被依運毒罪起訴。

檢警調查,得利10號漁船將16塊海洛因磚載運回台,林進龍再叫兒子向船長陳火盛領取紙箱,並連絡謝龍宗妻取貨,檢方認定林進龍等5人共犯運輸一級毒品罪,林被重判18年定讞,他選擇逃亡,直到2017年冤平會協助聲請再審才現身。

判決書指出,通聯未有被告涉案內容,負責安排運毒的主嫌林金群到案後證稱,只是麻煩被告幫忙代為領取DVD紙箱,未將紙箱內藏海洛因一事告知被告,被告指示其子前往將裝有毒品紙箱取回,將紙箱放置屋外,並未特別保管,也未曾開啟紙箱,海洛因磚16塊價值甚高,被告若非不知情,否則此舉不合常情,撤銷原判改判無罪。

高雄高分院再判無罪,委任律師表示,該案並無直接證據指涉林曾參與販毒謀議,有許多供述、通聯都可證明清白。
〔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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